校内各院(系)、部门:
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在国家留学网发布《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可点击链接打开),其中“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可点击链接打开)是我校的重点申报项目,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项目下设的直属受理单位,申报材料无需经省教育厅审核,由我校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可直接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请各院(系)、部门组织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师生按照《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办理流程》(<—可点击链接打开)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和所需附件,经所在院(系)和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审签后报国合处(二办公区204)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平台” (<—可点击链接打开)进行网上报名。
艺术项目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31日,校内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欲申请其他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师生请详细研读国家留学网《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查看各个项目的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按照在校报名时间提前一个月提交校内申请。
初审材料列表(点此下载页面底端附件):
1.教师填写四川音乐学院教师出国(境)进修/工作申请表(附件1),学生填写《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内报名初审表(本科生适用,含应届毕业生)(附件4)/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内报名初审表(硕、博学生适用)(附件5)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校内报名汇总表》(附件6),按顺序审核签字盖章。
※注:所有表格双面打印,填表说明无需打印。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录入(附件2)
3.教师提交国外学校邀请函(中英文),学生提交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4.外语水平证明
5.学生还需提交由教务处签字盖章的入学以来的各学期成绩单和上课考勤情况。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纸质版报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校本部二办公区204办公室,85430297),电子版发至sccmgjc@126.com。
附件(点击链接可打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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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10021
电话:028-85430202
传真:028-854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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